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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重点融合履职全力推进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2024-11-2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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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贺兰县人民检察院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把握“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结合实际,突出“三个聚焦”,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努力以高质效民事检察履职提升服务大局贡献度、司法为民满意度。


数字赋能监督,聚焦破解“线索发现难”


  一是通过院数字办推送的“每日一学”及各部门开展的“数字模型我思考”等方式,开阔检察眼界和思路,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意识和思维。二是建立搜集分析机制,运用裁判文书网下载、正副卷调阅等方式,全方位搜集法院及相关机关的各类数据,形成“数据池”,通过搜索比对关键词、关键案、关键人发现线索,如办理的马某某案,便是通过裁判文书网获取的线索。三是建立内部移送机制,引导办案人员摒弃“就案论案”“零碎敲打”的思维定式,更加敏锐、及时地发现民事检察监督线索,并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近期,刑检部门移送的张某某案,经民事部门审查后,成功予以监督。


推动“三查融合”,聚焦破解“监督成案难”


  积极推动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形成监督合力。强化书面审查,在审查当事人监督申请时,不以“是否能够受理”而止步,而以“是否裁判正确”为衡量。如在收到一起当事人监督申请时,发现该案存在虚假诉讼可能,虽不符合申请监督的条件,但符合依职权启动的条件,主动开展调查,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民事调查权,变“坐堂办案”为“出诊把脉”。高效引导侦查,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与刑检部门共同提前介入张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的案件侦查,在积极引导侦查时,同步开展检察调查、审查以及必要的侦查,及时与公安机关碰撞信息,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办案效率,促进精准监督。


深入调查研究,聚焦破解“防范治理难”


  一是依托具体办案实际,主动寻找发现个案或类案背后的问题隐患,梳理社会治理中的风险漏洞、矛盾隐患,精准提出合适治理意见。如发现某公司自2014年成立后持续“失联”,导致其所涉纠纷15件中有9件均为缺席判决,不仅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原告诉讼成本,还不利于矛盾的及时解决。针对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问题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二是推动行业专项治理,将数字检察引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以大数据应用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寻找法律监督工作与数字检察的结合点、切入点,运用《破产案件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融合监督模型》《民事涉自然人诉讼主体适格性法律监督模型》等模型,通过数据分析比对,让共性关联的数据“说话”,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激发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的法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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